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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租赁说明

  1、首次租赁时,乙方在获得租赁设备之时应向甲方交纳双方确认租赁的设备押金,押金为租赁设备销售的价格。在乙方退回租赁设备时,甲方应在 24 小时内退还乙方押金。
  2、根据租期的不同,租金也不尽相同
  3 、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结算租赁费用,日租日结、周租周末结、月租月末结。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,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罚金

二、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:

  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时,双方应对设备的质量、成色共同确认,租赁设备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,甲方负责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。
  因乙方使用不当,导致租赁设备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,乙方不得自行拆机维修,应返还甲方维修,费用由乙方支付

三、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:

  在租赁期间,甲方如将出租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,应通知乙方,征求乙方同意后可用相同性能的设备代替出租,但甲、乙双方应对价格进行再次确认并订立新的合同。
  在租赁期间,乙方可随时终止租赁,缴纳的租金以实际使用时间所属期间支付给甲方;(例如:乙方与甲方最初订立合同,租期为两月,但乙方使用五周后由其自身原因要求结束合同,则结算时乙方需支付一月又一周租金。)
  乙方申请转换租期类型时,应在租期到来前五天通知甲方,甲乙双方应订立新合同,租赁费用按新确认的租赁期限确认。如乙方要求废除前期合同,订立新合同时涵盖前合同,则应向甲方支付租金基数 10% 的违约金,以弥补甲方丧失的机会成本。(例如:乙方与甲方前期订立合同中的租期为二天,二天结束乙方要求进行周租,则甲乙双方重新订立合同,双方确认即生效;如乙方要求周租,并将前两天计入在内,则乙方除支付周租费用外还应支付该租金基数 10% 给甲方,作为违约金。)
  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,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,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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